横沥开启“夜间法庭”,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平安横沥 2024-10-09 09:00

东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为抓手,全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东莞样本。

充分发挥政法部门主体作用,在社区警务、民生难点、前端治理、人民调解等工作中发挥自身职能优势,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不断完善“党政主导、政法主推、镇街主抓、部门主责、社会参与”工作格局。

“感谢法官和调解员这么晚了加班给我们解决纠纷,有了这份调解书,我的辛苦钱就能拿回来啦”。

近日,横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法官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开启“夜间法庭”,通过线上签订调解协议,促成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分歧较大——追加被告

2022年底李某为广东某工程建设公司在横沥的一处工地提供挖机服务。2023年1月建筑公司拖欠挖机款2.54万元,由公司员工黄某支付1万元之后没有再付款,李某多次催促无果,认为一直是跟黄某对接,之前付款也是黄某付款,想当然地认为应由黄某承担债务,一纸诉状将对接的建设公司员工黄某诉至法院。

特邀调解员接到案件后,了解到黄某认为自己只是公司员工,没理由承担债务,双方分歧较大,案件调解无果只能开庭审理,经过法官释法,李某同意追加公司方为被告。

尾随警告——释法析理

9月24日下午开完庭后,双方当事人一直在法庭争吵,双方对债务承担主体存在较大分歧,暂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离开法庭后,李某担心公司没钱还,就尾随公司股东黄某某,扬言要跟着黄某某回家讨回自己的血汗钱,黄某某选择报警,民警和特邀调解员过来后双方还是继续在法庭门口争吵,调解1小时后,李某坚持黄某某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此时,特邀调解员将情况告知在加班中的叶法官并将原被告双方重新请回法庭调解室,与民警一同劝说李某通过合法的权益维权,跟踪尾随是不可取!也让黄某某理解李某追索报酬不易才采取极端方式,通过释法析理,股东黄某某自愿对一半欠款承担连带责任。

特邀调解员释法析理

与实际控股人联系——理清利害关系

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诉讼标的不大,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通过调解更有利于化解矛盾、兑现债权,便积极劝解双方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在与黄某某的沟通中叶法官了解到被告公司还有一个实际控制人麦某,麦某人在外地,于是通过电话与麦某取得联系,告知案件情况和原告诉求,帮助其厘清利害关系,使其认识到公司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麦某同意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开启线上调解——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为了让当事人快速拿到调解书,该案件的承办人王法官马上连夜组织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在法官、调解员、民警的共同努力下,该起长达5个月的纠纷最终在当天晚上8点得到成功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接下来,横沥法庭将深化诉调对接“1+2+3”工作机制,灵活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调解方式,最大化发挥专职调解、律师调解、特邀调解三大调解队伍的专业优势,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进一步探索更多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法官以案释法

交易双方依据口头约定及交易习惯进行交易,一旦发生争议,对于买卖的主体、标的、数量、价款等内容往往较难取证。因此,在日常交易活动中,不论是出于规范交易的考虑,还是防范风险的目的,都应尽量订立书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对方公司加盖公章或签约代表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签字,也要注意留痕,及时、妥当保存证据,以便于有效规避交易风险,切实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 审   核:付勇辉
  • 终   审:叶卫东
  • 关键词:法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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